中国公民申请外国签证,一般均必须向前往国驻华使(领)馆提供有效的经济担保证明。因为经济担保证明既是邀请人经济势力的证明,也是其负担申请人在国外逗留期间生活费用的法律性证明。经济担保证明一般包括的内容有:
(1)经济担保人的经济状况(包括年平均收入、资产或存款的状况等);
(2)经济担保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
(3)经济担保人同意负担申请人在其国内逗留期间的所有生活费用等的保证;
(4)关于经济担保人的经济势力证明,一般都须由权威的银行提供;
(5)经济担保人的亲笔签名和出具证明的时间地点;
(6)有的国家的经济担保证明都有固定的格式, 邀请人持有关证明到移民机关当场填写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 方能有效。
申请外国签证,对申请人提供自保有哪些要求 ?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日益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通过自我担保而达到出国出境旅游或留学等目的者。所谓自我担保,就是在自己的经 济实力允许的情况下,在得到海外亲友的邀请并已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护照之后,凭自己的银行存款证明等进行自我经济担保,以取得驻华使(领)馆的签证官员的信任和批准,从而获得签证。那么,驻华使(领)馆颁发此类签证时,对自我担保有哪些具体要求呢
(1)准备好一份自我担保声明书或说明书(内容包括申请出国签证的目的动机,时间和地点等以及自我经济担保的条件说明等)。最好能翻译成外文,并由本人签字盖章;
(2)权威的银行出具的申请人外币存款证明(其数额一般至少在4000美金以上);
(3)邀请人出具的由被邀请人自我经济担保的说明;
(4)有的国家要求对银行存款证明进行公证并经外交部认证。
申请赴国外劳务签证,须提供哪些基本证件材料 ?
中国公民申请赴国外劳务签证,一般分为集体劳务签证和单独(个人)劳务签证两种。如系集体劳务签证,由中方劳务公司凭中外双方签订的集体劳务合同,团体人员名单和每个劳工的有效护照到有关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如申请人系单独(个人)申请赴国外劳务签证,则须提供如下证件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有效护照及一定数量的照片(须与护照照片一致);
(2)国外聘请、雇佣单位或雇主出具的聘用、雇用证明或双方签属的有效合同(协议)书[须经国外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国外聘请、雇佣单位或雇主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及雇主的身份证明;